北京法院受理宝安投资者诉信达证券欺诈客户案
2011年05月19日 来源:成都日报 点击量:
记者17日从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获悉,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17日受理了该所代理的宝安投资者诉信达证券欺诈客户案。
原告刘某诉称,2011年2月21日,被告信达证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研究报告《中国宝安:石墨烯让股价飞》。原告听信报告所言,于今年2月23日开始分多次买入中国宝安股票,后中国宝安于3月15日发布《澄清公告》,中国宝安股价出现下跌,原告于3月16日卖出先前所购中国宝安股票。共计损失7106.47元。
为此,原告刘某以欺诈客户赔偿纠纷为案由,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信达证券赔偿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7106.47元,并承担原告利息损失共计人民币203.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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