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研报门” 虚假信息遭遇三次投诉
2012年03月15日 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量:
律师认为信达证券涉嫌利用虚假信息或内幕信息发布研报以及涉嫌优先向特定客户发布研报
本报记者3月14日从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律师处获悉,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已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关于彭某请求中国证监会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内幕信息发布研究报告及涉嫌优先向特定客户发布研究报告行为进行查处的《申请书》。
申请书认为,信达证券在《中国宝安:石墨烯让股价飞》中明确表明,自己的研报信息来源是中国宝安股东会期间中国宝安的总经理陈政立告知。但中国宝安在指定媒体上公开该信息之前,该信息属于内幕信息。信达证券利用该信息发布研究报告构成利用内幕信息发布研究报告。此外,事后事实证明,中国宝安没有石墨矿。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认为,在信达证券未核实该消息的情况下,利用该信息发布研报属于利用虚假信息发布研报。
据张远忠介绍,这已经是投资者第三次向证监会投诉信达证券。
第一次投诉是在去年的4月份,当时张远忠代理投资者向证监会提交了申请书,请求证监会对四券商及相关分析师在“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中的涉嫌虚假陈述行为进行查处。证监会5月份以书面形式给了回复,并表示正在对中国宝安和四家券商进行调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如果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家券商之后也发布公开声明道歉。张远忠表示:“当时证监会也建议我们去进行民事索赔,但去法院请求立案没有成功。近期我们准备再就此案向法院请求立案,看法院是否会受理。”
第二次投诉是在去年的12月份,张远忠代理6位投资者向证监会举报信达证券涉嫌发布虚假研究报告。该投诉已经被证监会于今年的1月12日受理,但由于情况复杂,证监会表示需要延期办理。
第三次投诉虽然也是与信达证券涉嫌发布虚假研究报告有关,但是采取了不同的角度来进行投诉。张远忠介绍说:“这次投诉选取了新的角度。针对之前的投诉,券商会推卸责任,说这个虚假信息是中国宝安告诉自己的,是中国宝安的过错与自己没有关系。我认为,即便是中国宝安有责任,信达证券也不能逃脱干系,表现在两点,一是向特定客户优先发布研报,再有就是利用内幕信息发布研报。这一次我们从这个角度提出投诉请求证监会查一查。”
律师说法
信达研报涉嫌多种违规
张远忠认为,根据《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1]207号)第二条中的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必须客观公正、诚实信用,不得以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为依据向客户或投资者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等,信达证券发布的上述中国宝安研报是利用内幕信息发布研报。
张远忠表示,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信达证券在声明中强调研报是给特定客户看的,但在互联网上信达证券已公开发布了该研报。因此,在发布研报的过程中,信达证券存在先向自己的特定客户发布研报,再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布研报的问题。
事件资料
信达证券“研报门”起因
信达证券“研报门”的起因是信达证券于2011年2月21日发布的《石墨烯让股价飞》,给予中国宝安“推荐”、“买入”或“增持”评级。但一个月后,中国宝安公告称,公司无法确定能否取得石墨矿探矿权等。不少受研报误导而重仓中国宝安的股民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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