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我会考试工作的安排,我会拟委托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发放 2001 至 2003 年度成绩合格证书,现将本次证书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领取
考生应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参加考试所在地区指定地点领取(“所在地区”指考生最后一次参加资格考试所在地区,考生可登录我会网站 www.sac.net.cn 查询所在地区、通过科次等信息)。考生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姓名)错误的,可与所在地区发证单位联系登记更正信息,由我会统一更正后补发。
二、时间安排
本次成绩合格证书发放时间为 4 月 19 日至 29 日,届时可登录我会网站查询各地区证书发放地址、咨询电话等详细信息。
三、关于从业资格的说明
参加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合格即取得从业资格,协会发放成绩合格证书后,不再发放从业资格证书;基础科目及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可获得专业水平级别认证,认证证书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4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