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公告(第1号)
受中国证监会委托,我会定于2009年3月在北京举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3月14日上午9:00至12:00。
二、考试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者通过所在证券公司统一报名:
1、已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或已取得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报名方式
由证券公司统一通过协会网站报名。各证券公司可于2009年2月4日至12日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考试报名”栏目,按照报名须知与提示报名,并在2月16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以发出时间为准)邮寄至中国证券业协会执业标准工作委员会。
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层;邮编:100140。
四、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为500元/人。各证券公司应于2月12日前通过邮局(以汇款邮戳时间为准)将考试报名费统一汇至缴款专用地址。具体缴付方式见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 18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考题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六、考试内容
考试在原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大纲》(见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的基础上增加《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暂行规定》相关内容。指定参考书目增加《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释义》(法律出版社)。
七、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八、考试咨询电话
010-66575956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