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2004年11月6-7日举行本年度第二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中国证监会期货部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监督和指导工作,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承担考试报名、收费,安排考务衔接、巡考、成绩通知等工作;社会有关专业考试机构承办考务等具体工作。
二、报考条件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面向社会,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记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考试分别安排在11月6日和11月7日。单科考试时间100分钟。
四、考试方式
计算机考试。
五、考试收费
单科70元(不包含教材费)。考生缴费一律采取邮局汇款方式。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网站报名须知。
六、报名时间及方法
从8 月20 日开始,至9 月10 日结束。考生报名时间以邮局汇款时间为准。
报名采取互联网远程报名方式。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集体或个人考生可于8月20日后登陆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考试信息页面(以下简称“考试网页”),首先进行注册(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取得报名帐号,然后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考科目。
第二步:集体或个人考生通过邮局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汇款。汇款单须严格按照《报名须知》所附的样本填写。汇款业务种类必须选择邮局通知汇款,汇款附言中必须且只须附报考帐号,每张汇款单只适用于一个个人帐号或一个集体帐号。
收款人姓名:中国期货业协会
收款人地址:北京市01008CFA 或 北京市东四邮局508号信箱
收款人邮编:100010
第三步:考生在汇款10个工作日后到考试网页查询报名信息是否有效,只有符合报名资格并确认缴费的考生信息方才有效。
七、准考证下发
考生可于2004年10月20日至考试开始前在考试网页查询准考证信息(准考证号、考场具体地点、考试时间等),检查(姓名、身份证号码)无误后,必须在网上进行确认,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指定教材
期货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的指定参考教材是中国期货业协会编写的《期货市场教程(第二版)》(2004年版)。法规科目考试的指定参考教材是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编辑的《期货法规》(2004年版)。两教材均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九、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将在以下35个城市设考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考生可选择任一城市报名,并在此城市参加考试。
十、其他事项及说明
1.《报名须知》、考试大纲和教材订购办法详见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
2.考生成绩有效期两年,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向协会申请从业资格。
3.联系方式: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址:www.cfachina.org
中国期货业协会咨询电话:010-68570173/68571571/68571008
ATA公司期货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10-65181122–601,上海021-68545767转801。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