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个人贷款》考试重点:
2010年04月12日 来源:财星教育 点击量:
一、个人贷款的偿还方式
1、按所签的货款合同规定分月等额偿还贷款。客户应于贷款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
日前主动在其购房储蓄帐户上存足其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由银行扣收每月应还
款;
2、提前还款:客户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申请,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
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限的同期利率执行。
二、个人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
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
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
4、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物业作抵押;
5、愿意履行贷款合同的全部条款;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4、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
等。
三、个人贷款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
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
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
2009年8月6日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